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信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发改信用〔2023〕1408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重庆市信用示范城市评估验收工作,通过评估验收的区县共5个。现予以公示(按照行政区划顺序排列):
1.涪陵区
2.九龙坡区
3.巴南区
4.长寿区
5.云阳县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2月7日至2月19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电子邮件反映,并提供具体理由、依据以及反映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以便核查。
联系电话:67575725
电子邮箱:xinyongcq@163.com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