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比选《重庆市城镇污染治理重点专项项目库(2024-2027)》项目编制承接单位的公告
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我委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向社会公开比选《重庆市城镇污染治理重点专项项目库》项目编制承接单位。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我委将组织有关单位、行业专家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结合《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围绕“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中资源环境类工程,以全市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含污泥)、园区工业污水处置设施、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及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系统梳理我市城镇污染治理重点专项项目库(2024-2027),策划一批污染治理重点示范性项目,提高项目储备质量,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政策支持。
二、项目经费
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3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三、完成时间
2023年12月10日前提交研究成果等材料。
四、参与要求
(一)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二)业绩要求:具有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策划咨询相关业绩,包括污染治理专项可研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课题或方案研究业绩等。
(三)履约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合同履行方面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
(四)质量保证和控制: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五)鼓励相关领域的咨询单位、研究机构参与。
五、报名材料
请参与报名的单位按以上要求,自愿报名并提交比选申请书(附件),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比选。申报材料请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需密封并加盖单位鲜章并标注好正副本。申报材料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工作方案。包括承担本项目的认识理解、工作目标、拟采取的工作方案、承担本项目的优势条件、人员保障、组织措施、进度计划、资料清单等;
(二)意向报价(含明细);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高校除外);
(四)业绩说明;
(五)真实性承诺书;
(六)相关证明材料。
六、其他要求
(一)递交时间:2023年11月24日12:00前。
(二)递交地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02室。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唐人
联系电话:67575635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
邮 编:401121
附件:重庆市城镇污染治理重点专项项目库(2024-2027年)策划工作实施单位竞争性比选申请书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