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邀请参加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储备竞争性比选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要求,我委决定开展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储备竞争性比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背景
为落实好《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府发〔2022〕1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9〕1473号)等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形成产业集聚、布局合理、特色突出的发展格局,我委拟开展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储备工作,现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优选相关单位,请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提交开展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报价,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比选。
二、主要内容
(一)工作内容。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围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新能源汽车、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生物医学工程、智能制造装备7个领域开展首批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认定工作,并服务区县协同指导建设成效显著的集群编制方案,申报第二批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二)编制经费。参选单位报价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上述报价所针对的范围是集群储备全部工作内容。除上述费用外,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三)时间要求。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结题材料。
三、参与要求
(一)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二)业绩要求。具有独立承担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及评估的业绩。
(三)人员保障。负责人应拥有丰富工作经验,能亲自组织、指导和参与,开展实质性工作。
(四)履约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三年内合同履行方面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收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五)质量保证和控制。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四、申报资料
参与报名的单位按照以上要求编制申报资料,申报资料需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五份(需密封并加盖单位鲜章)。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工作方案。包括工作思路、编制大纲、进度安排、研究团队等内容;
(二)意向报价;
(三)营业执照证(高校除外);
(四)业绩证明;
(五)真实性承诺书;
(六)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方式
(一)递交时间:2023年7月24日(星期一)18点前。
(二)递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建发大厦408,邮编:401121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附件:1.真实性承诺书
2.比选评分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2日
(联系人:曹骁阳,电话:67575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