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中欧班列(重庆)集结中心建设成果自评估竞争性比选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要求,我委决定对中欧班列(重庆)集结中心建设成果自评估开展竞争性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背景
高质量建设中欧班列集结中心,有助于推动中欧班列提质增量,助力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和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工作要求,我市需开展中欧班列集结中心项目自评估工作。为落实国家工作部署,推进中欧班列集结中心高质量建设,现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优选评估单位,请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提交开展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报价。
二、评估的主要内容
评估工作需结合月度跟踪调度工作统筹开展,采取现场核查、走访座谈、绩效评价等方式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一是国家有关文件和我市中欧班列政策,全面梳理集结中心基础设施设备、班列运营、信息化平台建设、带动经济发展和政策支持及落实情况。二是全面梳理示范工程项目投资计划、工程进度、建设目标落实情况,深入总结主要成效、创新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三是提出在基础设施、多式联运、数字化建设、营商环境等方面建议,为下一步做好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提供参考。
三、投标报价
本课题研究经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万元。
四、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形成最终成果并评审结题(暂定)。
五、成果形式
(一)《重庆市中欧班列集结中心总结评估和优化布局研究报告》及相应的编制说明
(二)《重庆市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示范工程项目评估报告》及相应的编制说明。
(三)中欧班列相关的其他咨询指导服务。
六、资格条件
(一)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业绩要求。具有项目自评估以及通道物流领域类项目研究业绩。
(三)履约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合同履行方面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
(四)质量保证和控制。拥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技术团队,能够按时完成规划编制工作。课题完成前技术团队人员较参选时提交的研究团队人员名单不得更减,且常驻重庆并对人员进行考核,能够持续提供支持和支撑。
七、报名材料
参与报名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并按顺序排列制作文本。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资料一式八份(需密封并附单位公章),随附电子件刻录光盘一张。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工作方案。包括工作思路、编制大纲、进度安排、研究团队、成果提交形式等内容;
(二)投标报价;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高校除外);
(四)业绩说明;
(五)真实性承诺书;
(六)项目团队情况简介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评审将综合考虑参选单位所提交的方案框架提纲、研究思路、技术路线、进度安排以及课题申报机构资质、课题负责人资质与业绩、技术负责人资质与业绩、团队成员资质与业绩、通道物流领域相关研究成果等方面。
八、其他要求
(一)递交时间:2022年12月8日(星期四)18:00前(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403室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易昕
联系电话:023-67575041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403室
邮 编:401121
附件:1.比选申请书
2.比选评分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1
中欧班列(重庆)集结中心建设成果自评估
比
选
申
请
书
比选申请人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
1.比选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标记“正本”和“副本”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书时必须使用本申请书格式并符合有关要求;比选申请书表格如填写不下,可编辑扩充或另附页,比选申请人不得改变其内容要求。未按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的视为无效处理。
3.比选申请书应按照邀请函的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迟到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4.比选报价单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件。
5.业绩证明材料为:咨询合同或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姓名)系(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 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与(比选人)的(项目名称)的比选活动。委托代理人在提交的系列文件和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我及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并全部承担其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
比选申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比选活动的,不需要提供授权书。
无不良记录声明
我公司保证在截止投标日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信誉良好。如在比选过程中发现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比选申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一、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
详细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
组织机构代码 | |||
资格类别及等级 | |||
证书编号 |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本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单位简介 | 可附页。 |
注:在本页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技术方案
一是文字说明比选申请人对承担本项目的认识理解、工作目标、拟采取的技术路线、承担本项目的优势条件、人员保障、组织措施、进度计划、资料清单等。二是提交编制大纲。
三、竞标函
致: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我们收到《***》编制单位比选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竞标。遵照国家招标、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认真、全面阅读并充分理解比选文件等有关文件全部内容后,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按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总价,或根据本项目比选文件算术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按本项目比选文件及合同约定比选范围和委托工作内容,承接本项目的编制工作。
2、竞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我方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比选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同时也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参选费用。
4、我方同意所提交的竞标文件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选,我方将受此约束。
5、我方已了解:上述报价所针对的范围是《***》所委托的全部工作内容。除上述咨询服务费用以外,你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竞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日 期: 年 月 日
四、项目团队情况简介表
一、研究资质 | |||||
序号 | 资质名称 | 级别 | 获得时间 | 备注 | |
1 | |||||
二、研究团队 | |||||
序号 | 姓名 | 单位职务 | 职称 | 本项目 职务 | 备注 |
1 | |||||
三、个人经历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人员姓名 | 项目担任职务 | 完稿时间 | 备注 |
1 | |||||
四、项目评估(研究)业绩 | |||||
序号 | 名称 | 获得奖项 | 评审方单位名称 (级别) | 获奖时间 | 备注 |
1 | |||||
附件2
竞争性比选评分办法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10%) | 10分 | 报价最低者满分,次低者扣0.5分,以此类推。 |
方案评估(60%) | 框架提纲(10分) | 提纲内容符合本评估研究要求,详实专业,结构严谨,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具有一定创新性、科学性及可操性。优秀得8-10分,良好得6-8分,一般得4-6分,较差的小于4分。 |
研究思路(20分) | 思路新颖及清晰、定位准确,对现状分析、机遇挑战等认知具有前瞻性、科学性、系统性,可提出具备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任务举措、保障措施等。思路新颖,定位准确,技术路线清晰,方法得当,逻辑严密等。优秀得16-20分,良好得11-15分,一般得5-10分,较差的小于5分。 | |
技术路线(20分) | 研究过程路线清晰,方法得当,逻辑严密等。优秀得16-20分,良好得11-15分,一般得5-10分,较差的小于5分。 | |
进度安排 (5分) | 对项目各阶段完成的研究内容有详尽的描述,进度安排设计合理,能按期完成研究要求。优秀得8-10分,良好得6-8分,一般得4-6分,较差的小于4分。 | |
申报材料质量(5分) | 申报材料完整、齐备、装订美观整洁,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 |
综合研究 实力 (30%) | 资质(5分) | 参选单位具独立法人资格,非联合体。本评估团队人员常驻重庆,持续提供支持和支撑。具有甲级资信或被认定为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研究机构(包括拥有新型重点智库的机构)的得5分,具有乙级资信或拥有新型培育智库的研究机构得3分。同一单位具有多个资质时,只计算一次。相关资质未提供证明的,不得分。 |
单位业绩(10分) | 近5年来,参选单位独立承担过项目自评估以及通道物流类项目研究,其中省域范围(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每有1项得4分、区县级每有1项得2分,两类业绩同时具备加3分。相关业绩未提供证明的,不得分。 | |
人员配置 (15分) | 成员不少于5人,为参选单位工作经历一年以上正式员工。相关业绩未提供证明的,不得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副高职称的得1分。主持过项目自评估和通道物流相关研究成果,其中省域范围(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每有1个得1分,区县级每有1个得0.5分,最多3分。最高得5分。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副高职称的得1分。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过项目自评估和通道物流相关研究成果,其中省域范围(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每有1个得1分,区县级每有1个得0.5分,最多3分。最高得5分。 (3)其他研究人员:参与过项目自评估和通道物流相关研究,省域范围(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每有1个得0.5分,区县级每有1个得0.2分,最多1分。最高得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