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邀请参加2022年度区县对口协同发展机制绩效评估竞争性比选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要求,我委决定开展2022年度区县对口协同发展机制绩效评估竞争性比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背景
建立“一区两群”区县对口协同发展机制是促进“一区两群”协调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建立“一区两群”区县对口协同发展机制工作方案》(渝委办发〔2020〕37号)明确提出“建立督导、通报、评估、考核机制,将区县对口协同发展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并对‘两群’脱贫区县帮扶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工作要求。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现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优选评估单位,请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提交开展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报价。
二、评估的主要内容
年度绩效评估需结合月度跟踪调度工作统筹开展,采取现场核查、走访座谈、绩效评价等方式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一是对照《建立“一区两群”区县对口协同发展机制工作方案》(渝委办发〔2020〕37号)、《关于做好2022年区县对口协同发展工作的通知》(渝发改振兴〔2022〕206号),全面梳理2021年度区县对口协同年度协议完成情况和对口帮扶项目实施情况。二是深入总结2022年度区县对口协同取得的主要成效、作法、典型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三是提出相关建议,为下一步做好区县对口协同发展工作提供参考。评估单位形成1个全市总报告和17对协同区县分报告。
三、相关要求
一是评估经费。参选单位报价不超过人民币2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上述报价所针对的范围是年度绩效评估全部工作内容。除上述费用外,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二是评估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1月31日前完成。
三是参加意愿。参选机构应具有咨询类业务咨信,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信誉良好。如有意参选,请于2022年10月18日17:00点前提交纸质件申请书(详见附件1),未按期提交申请书将不能参与比选。提交申请书后,我们将及时提供《建立“一区两群”区县对口协同发展机制工作方案》、《关于做好2022年区县对口协同发展工作的通知》等资料。
四是提交方案。前期已提交申请书的拟参选单位,请结合比选评分表(详见附件2),编制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包括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工作进度等情况,以及单位资质、业绩、人员组成、研究成果、报价等内容。请于2022年10月24日17:00点前提交工作方案纸质件一式5份(内容应一致,如不一致将以最低值为准进行比选),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未提交视为自愿放弃。
五是开展比选。我们将组织专家按照比选评分表对提交的工作方案进行评审,综合得分最高者为年度绩效评估单位,并签订正式合同。
附件:1.申请书
2.比选评分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13日
(联系人:杨涛,电话:67575991,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市发展改革委419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