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拟申报城市名单的公示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21〕17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函〔2022〕140号)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在全市组织开展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经区县自主申报、专家现场评审、综合遴选,拟推荐万州区、巴南区、潼南区、垫江县申报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3日—26日(10个工作日)
意见受理: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处 67575244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