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十四五”新型显示器件产业发展研究及重大项目策划》项目比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我委工作安排,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面向全国公开遴选“重庆市‘十四五’新型显示器件产业发展研究及重大项目策划”项目承担单位,请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提交开展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报价,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内容
为引领我市新型显示器件产业发展和集群建设,研究国内外新型显示技术发展方向和国内相关省市产业发展现状,全面摸清、精准分类并结合我市新型显示器件产业发展情况,提出我市“十四五”新型显示器件产业发展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和推动产业发展的路径、政策建议等。
二、投标报价
不超过4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三、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四、资格条件
(一)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二)业绩要求。具有相关课题的研究业绩。
(三)履约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合同履行方面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信用记录良好。
(四)质量保证和控制。拥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技术团队,能够按时完成研究工作。
五、比选材料
参与比选的单位按照以上要求编制比选材料。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资料一式四份(需密封并加盖单位鲜章)。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工作方案。包括工作思路、工作措施、进度安排、研究团队、成果提交形式等内容;
(二)意向报价;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高校除外);
(四)业绩说明;
(五)真实性承诺书;
(六)开展工作时疫情防控措施文件;
(七)相关证明材料。
六、其他要求
(一)递交时间:2022年4月1日(星期五)18:00前(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市发展改革委408办公室,邮编:401121;孙政、程丽丹,023-67575795。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附件:1.评审指标
2.比选申请书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