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转发《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的通知
渝发改财金〔2021〕1419号
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人行重庆营管部、市国资委、重庆海关、重庆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重庆银保监局、重庆证监局:
为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更好发挥破产制度对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等13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财金规〔2021〕274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