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邀请参加2021年度重庆市创新平台评估评价机构竞争性比选的公告
根据我委工作安排,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重庆市创新平台评估评价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背景
推动产业创新能力建设是加快推进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工作抓手。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梯队合理、功能互补的产业创新体系,推动建成3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3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37个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25个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为加强和完善对认定创新平台的运行管理,更好地发挥创新平台的作用,根据科技创基地优化整合有关要求和部署,特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2021年度重庆市创新平台运行评估评价工作。
二、工作内容
按照《重庆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渝发改规范〔2021〕4号)工程研究中心功能定位,对现有的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开展优化整合,符合要求的纳入新序列管理,同时按照《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指南(试行)》,审核我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优化整合评价上报材料;对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初评审核和已认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审核。组织专家对创新平台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并开展实地调研;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对创新平台进行打分,最终形成评价结果和评价综合报告。
二、投标报价
重庆市创新平台评估评价工作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元整)。上述报价所针对的范围是创新平台评估评价全部工作内容。除上述费用外,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三、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各单位请根据自身工作安排及实际情况在工作方案中明确时限。
四、资格条件
(一)法人资格。在重庆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二)业绩要求。具有咨询类业务咨信,至少完成1个类似咨询服务,能够提供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
(三)履约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合同履行方面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
(四)质量保证和控制。拥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技术团队,能够按时完成评价工作。
五、报名材料
参与报名的单位按照以上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七份(需密封并加盖单位鲜章)。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工作方案。包括工作思路、工作措施、进度安排、研究团队等内容;
(二)投标报价;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高校除外);
(四)业绩说明;
(五)真实性承诺书;
(六)开展工作时疫情防控措施文件;
(七)相关证明材料。
六、其他要求
(一)递交时间: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18:00前(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市发展改革委408办公室,邮编:401121;夏杉珊,023-67575798、15023130936。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附件:竞争性比选评分办法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26日
附件
竞争性比选评分办法
序号 | 评分要素 | 指 标 |
1 | 技术比选标准(60分) | 1. 评估评价工作总体方案思路(40分) 工作总体方案思路清晰,提出可行评估评价工作方法及工作保障措施。 |
2.进度安排(10分) | ||
3.申报资料质量(10分) | ||
2 | 资质比选标准(30分) | 1.业绩(10分) |
2.研究团队(10分) | ||
3.支撑能力(10分) | ||
3 | 经济比选标准(10分) | 以申报单位的报价平均值作为基准分(取整到个位),最接近基准分的,得10分;第二接近基准分的,得8分;第三接近基准分的,得6分;以此类推,10分扣完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