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发改资环〔2020〕2054号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0〕92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关于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总体要求、主要延伸责任、保障措施等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及时将《通知》要求转发到相关园区、企业,进一步引导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生产(进口)企业自觉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主体责任,督促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生产(进口)企业认真落实生态设计、信息公开、规范回收利用、发展履责报告等延伸责任。
二、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抓好国家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落实及综合协调。城市管理部门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做好废弃饮料纸基复合包装分类投放。商务部门加大对废弃饮料纸基复合包装回收利用的支持指导。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相关标准制定的支持配合。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引导社会广大群众、媒体等加强监督,推动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生产(进口)企业落实生产者延伸责任,引导鼓励饮料灌装企业、商贸零售企业、回收利用企业、消费者共同参与。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