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投资〔2020〕1943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项目代码制度,规范项目代码管理、促进项目代码应用。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自然资源部等18部委,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规范》(以下简称《代码规范》),经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研究,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认真执行。
一、加快现有技术平台改造。各省市系统平台按《代码规范》调整升级后,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代码,将由“国家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集中生成。为确保项目审批等业务工作的顺利接续,由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牵头,会同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对“渝快办”——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服务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规划自然资源系统等进行数据对接。
二、各区县发展改革、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和单位,务必与电子政务部门积极对接,采取分批切换、逐步过渡的方式,于今年底前完成相关技术改造。确保市、区(县)两级系统(平台),严格对标对表,按时改造到位。
附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8部委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规范》的通知(含附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交通局 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统计局
重庆市能源局 重庆市林业局
重庆市国安局 重庆市气象局
重庆市烟草专卖局 中国民用航空重庆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