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二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
渝发改资环〔2020〕1807号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二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