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重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
一、《重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Bda5j3uE4VGb9vMYmGQSQ 提取码:h0k7〕;查阅纸质报告途径: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渝北区冉家坝扬子江商务中心7楼)。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规划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请环境影响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也将认真参考。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Bda5j3uE4VGb9vMYmGQSQ 提取码:h0k7〕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地址及邮编: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401121)
联系人:魏枭雄 联系电话:67575744
电子邮箱:cqsthb@sina.com
(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及邮编:渝北区冉家坝扬子江商务中心7楼(401120)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62668337
电子邮箱:bodahuanping@126.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