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 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渝发改价格〔2019〕729号
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大降费力度,切实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