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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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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各市级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111号),现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债券工作

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和相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到疫情期间做好企业债券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准有力工作机遇,扎实做好企业债券对疫情防控的支持和保障工作,进一步发挥企业债券在稳投资、稳增长中的积极作用,提高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

二、深入落实,积极支持合规企业债券融资

疫情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行业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包括支持债券融资需求,设立绿色通道方便债券业务办理等,含金量高,针对性强。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要认真学习,下沉服务,挖掘潜在发债资源,梳理企业发债需求,做好政策指导工作。主动发掘和筛选出一批具有发债意向、具备发债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加大企业债券申报发行力度,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三、加强监管,做好存续期本息兑付

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和相关企业要持续做好存续期企业债券监管,加强风险防范,结合《重庆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督检查和本息兑付风险排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发改财金〔2020117号)相关要求,组织和督促发行人做好存续期企业债券风险排查,安排偿债资金,按期足额还本付息,对疫情期间可能存在的问题早识别、早报告、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不动摇。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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