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期间优化信用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渝信用办发
〔2020〕1号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单位,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各金融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优化信用服务模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用支持复工复产。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责任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渝肺炎组办发〔2020〕39号)》精神,在“信用重庆”网站开通“职工疫情信用承诺”和“企业复工承诺”专栏。各区县可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实际情况,创新应用信用承诺,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对已通过大数据等手段开展疫情排查、建立疫情信息档案的,在信用主体承诺信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可与市发展改革委对接,将相关信息纳入单位和个人信用档案,开展信用管理与服务。
二、信用支持稳岗就业。按照《重庆市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做好实体经济金融服务实施细则》,在“信用重庆”网站开通“企业稳岗承诺”系统,组织银行等金融机构引导企业做好疫情期间不随意裁员的信用承诺,并作为发放贷款的重要参考。
三、信用支持企业融资。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措施》精神,开发应用公共信用信息和信用大数据,向金融机构提供公共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信易贷”产品,提升信用贷款比例,助力各类金融资源加快投向优质诚信中小微企业。
四、信用支持社会治理。在“信用重庆”网站开通“疫情失信曝光台”,及时归集和公开《关于依法严惩妨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通告(渝检通〔2020〕1号)》所列举的失信行为信息,纳入单位和个人信用档案,并依法实施跨地区、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疫情期间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经相关部门认定,将相关信息纳入单位和个人信用档案,在行政审批、财政性资金支持、公共服务、信用惠民等方面实施联合激励。
重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0年2月20日
(联系人:刘曦,67575723,13678450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