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重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2021-2030年)》编制单位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我委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面向全国公开遴选《重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2021-2030年)》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背景及主要内容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是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布局建设,为推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步入新常态、新阶段,全民环保意识逐渐增强,垃圾分类进一步推进实施,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提前谋划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对于提升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编制包括但不限于:立足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实际,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及我市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共抓长江大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工作要求,科学编制重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2021-2030年),提出具体建设项目清单等;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完成该规划的规划环评工作。
二、课题经费
报价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80万元。
三、完成时间
3月2日前提交初步研究成果;3月16日前提交规划定稿;3月31日前完成规划环评。
四、参与要求
(一)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力。
(二)业绩要求:具有相关规划、课题或方案编制研究业绩。
(三)履约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合同履行方面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政府监管部门书面通报批评。
(四)质量保证和控制: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五、报名材料
参与报名单位应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进行标注。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开展本次规划编制的工作方案及报价书。工作方案应清晰阐述开展工作的思路和保障措施;报价书客观合理,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二)满足参与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三)与本规划相关的业绩说明。
(四)人员配置说明。
(五)真实性承诺书。
(六)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六、其他事项
(一)递交时间:2020年2月20日18:00前。
(二)递交方式:根据目前疫情防控要求,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电子文档到cqsthb@sina.com;纸质件采用快递方式寄送到重庆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
(三)逾期未送达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魏枭雄,023-67575869,13983915313,cqsthb@sina.com。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812办公室。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