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制定全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有关情况的通报
(2014年11月26日)
为推进我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规范有线数字电视收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重庆市物价局拟定了《重庆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价格听证方案》,并按法定程序于2014年8月7日在重庆天宇大酒店召开了“重庆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价格听证会”。 听证会参加人分别就拟定的价格听证方案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大部分听证会参加人对我市全面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和制定全市统一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的必要性表示赞同,对适度调整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表示理解,并对方案所涉及的相关问题提出了完善建议。部分市民还在重庆价格信息网开辟的意见建议征集专栏发表了意见和建议。针对听证会参加人和市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重庆市物价局本着审慎对待的原则,认真进行了研究,并向重庆市人民政府上报了价格听证报告和价格调整方案,并已经市政府批准。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现将我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的调整决定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收费
(一)居民用户
1.基本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城镇居民用户主机25元/月,副机5元/台·月;农村居民用户主机20元/月,副机5元/台·月。主机由重庆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重庆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和重庆市合川区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线电视网络经营公司”)免费提供标清机顶盒(1台)和智能卡,副机机顶盒和智能卡由用户自行购买。基本收视维护费包含的内容为:中央电视台和重庆电视台公共节目、其他省市的电视节目共计78套标清节目。
2.基本收视维护费优惠减免政策。对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五保户实行免费,对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国家确定的绝对贫困线以下的贫困户、领取政府定期救济补助的特困户、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等用户主机按12元/月,副机5元/台·月收取。以上用户办理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优惠手续,需持有县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或出具的书面证明。
(二)非居民用户
宾馆、酒店、招待所、餐饮娱乐场所、商场、办公写字楼等非居民用户,其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有线电视网络经营公司与用户协商确定。
(三)其他事项
对于已经完成整体转换的区域内不愿意使用有线数字电视的用户,在过渡期内可保证其能收看CCTV-1、中央教育1台、CQTV-新闻、CQTV-卫视、导视频道、CQTV-影视、CQTV-青少等7套模拟节目,按每月每户5元收取线路维护费。暂未实施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模拟电视用户,仍按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原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模拟电视收视维护费。
全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
(一)针对个别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在2015年全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完成后,再统一制定收费标准的建议,定价机关认为,在目前有线数字电视整合工作基本完成、整转工作正有序推进的情况下,统一制定全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的时机已经具备,同时适度调整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可以解决有线数字电视网络运营企业因整合带来的企业亏损,缓解因整转需投入大量资金的压力,因此对上述意见未予采纳。
(二)针对部分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有线电视网络运营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挖潜增效、降低成本的建议。定价机关已向市级有关部门建议,切实加强监管,增加企业成本的透明度,确保企业将调价收入用于技术更新改造、丰富节目内容和提升服务质量等服务上。
(三)针对多数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企业应提升服务质量,推进标准化服务,积极拓展渠道,实现多渠道业务办理,切实满足用户需求,同时进一步发挥有线数字电视的三网融合优势,通过自身业务拓展,增加有线电视节目内容,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节目,向用户提供一系列扩展服务和增值服务的建议,定价机关已向市级有关部门建议,积极采取措施,强化行业和价格监管,同时督促企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的建设、升级和维护,同时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满足用户不断提升的需求,让广大用户能够更好地享受数字电视发展为生活带来的便利和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