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投资项目审核备在线办理指南》的通知
渝发改投〔2020〕118号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增强企业群众办事“获得感”,现发布《重庆市投资项目审核备在线办理指南》,并将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下简称“投资项目审核备”)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投资项目审核备统一实行网上办理。各区县发展改革委须通过投资项目在线服务监管平台进行网上收件、网上审批。
二、请项目法人通过重庆市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渝快办”,登录投资项目服务(投资项目在线服务监管平台)开展投资项目审核备网上办理、网上查询。
三、各区县发展改革委不得要求企业到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提交材料或办理投资项目相关事项。非特殊情况,企业应尽量避免到实体窗口办理、咨询投资项目相关事宜。
四、倡导投资项目在线咨询和线上互动。在线咨询以属地为主,对于属地确难解决的项目,原则上由区县发展改革委咨询市发展改革委后回复项目法人。项目法人亦可以在网上或通过电话咨询市发展改革委。鼓励通过微信等多种咨询方式为企业提供服务指导。
五、各区县发展改革委需及时响应企业要求,做好答疑服务工作。同时加强在线值守、在线咨询,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严禁咨询电话无人接听、严禁咨询人员对咨询事项推诿,切实为企业办理投资项目审核备提供快捷优质服务。
六、各区县发展改革委需结合实际做好投资项目审核备工作。对需要部门会商的投资项目或投资决策事项,应尽量通过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
七、对投资项目审核备5个QQ工作群反映的问题,信息技术人员和支撑公司人员需在第一时间响应、及时解答。
八、对投资项目审核备办理过程中,确需纸质材料的,应通过邮件方式寄送。
九、涉密项目仍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理。
十、请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立即抓好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各项工作的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将开展网上受理投诉、摸排暗访等工作,对落实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和问责。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