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费标准的批复
渝发改价格〔2019〕1367号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关于执行异地新建新校区收费政策的请示》(渝工贸院〔2019〕53号)收悉。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高校在异地新建的新校区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办〔2007〕26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秋季新学期开学起,你院在异地新建新校区的入学新生学费标准可按照渝办〔2007〕26号文件规定执行。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