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重点用能单位“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通告
渝发改环〔2019〕1080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2018年第15号令)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1909号)要求,我委组织实施了2018年度重点用能单位“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现将各重点用能单位“双控”目标完成情况评价考核结果向社会通告。
对获得“超额完成”等级的华新水泥重庆涪陵有限公司、重庆大唐国际石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大学予以通报表扬。
各重点用能单位要按照《节能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节能管理,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积极推动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2018年度重点用能单位“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汇总表.docx
2. 2018年度未完成重点用能单位“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企业情况汇总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