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综合研究拟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调节区域经济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搞好经济总量平衡,优化重大经济结构,安排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内设29个处室和挂牌办公室,具体包括:办公室、体改处(综合改革处)、统筹办改革试点处(人口综合处)、统筹办改革信息处、综合处、规划处(城镇办)、法规处地区处(区县办、以工代赈办)、投资处(前期办、筹资办)、财政金融处、招投标处(招投标办)、外资投资处(引进智力办)、合作处(西部处)、农经处、工业处、高技术处(高新办)、经贸处、交通处、社会处、资环气候处、人事处、经济国防处(国动委经动办)、稽察办(重大项目稽察办)、机关党办、离退休处、驻委纪检组和市能源局综合、电力处、油气处。
(三)单位构成。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6家,其中4家行政单位,分别是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分局、重庆市物价局价格成本调查队;2家事业单位重庆市综合经济研究院、重庆市价格认定中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4,498.45万元,支出总计34,498.4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8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7,077.8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056.02万元,增长17.62%,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应急通讯项目资金2219万元、重大项目前期费917万、固投平台建设项目资金496万元、信用平台建设项目资金6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81.13万元,占95.58%;经营收入404.76万元,占1.49%;其他收入791.96万元,占2.92%。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7,420.6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7,915.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6.66万元,增长3.40%,主要原因一是加快项目支出拨付力度,当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2609万元,二是加大结转和结余资金支付力度,消化以前年度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90.63万元,占41.16%;项目支出16,020.32万元,占57.39%;经营支出404.76万元,占1.45%。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582.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9.79万元,下降11.31%,主要原因是加大结转和结余资金支付力度,消化以前年度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5,881.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80.79万元,增长20.9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主要包括应急通讯项目资金2219万元、固投平台建设项目资金496万元、信用平台建设项目资金6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31.83万元,增长92.43%。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项目支出经费,主要有重大项目前期费、重大项目评估费、应急通信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高技术产业重大产业技术研发项目资金、低碳发展专项经费、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费、信用平台和固投平台建设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203.55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405.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4.65万元,增长5.32%。主要原因一是加快项目支出拨付力度,当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二是加大结转和结余资金支付力度,消化以前年度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03.13万元,增长94.12%。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项目支出经费,主要有重大项目前期费、重大项目评估费、应急通信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高技术产业重大产业技术研发项目资金、低碳发展专项经费、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费、信用平台和固投平台建设等。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79.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6.38万元,下降23.87%,主要原因是加大结转和结余资金支付力度,消化以前年度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911.12万元,占71.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52.58万元,增长67.97%,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项目经费支出,主要有重大项目前期费、重大项目评估费、信用平台和固投平台建设等。(2)教育支出20.38万元,占0.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0万元,下降4.23%。(3)科学技术支出1,185.50万元,占4.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5.5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的高技术产业重大产业技术研发项目资金。(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23.99万元,占6.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4.28万元,增长20.58%,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的离退休健康休养费和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1.76万元,占1.75%,与年初预算一致。(6)节能环保支出577.57万元,占2.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7.57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的低碳发展专项资金支出。(7)城乡社区支出396.08万元,占1.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6.08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的亚行贷款重庆市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本息费。(8)农林水支出20.00万元,占0.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支出。(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19.00万元,占8.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19.0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的应急通讯项目中央基建投资支出。(10)住房保障支出423.16万元,占1.6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98万元,下降1.8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造成。(11)其他支出467.00万元,占1.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7.0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项目支出经费,主要有PPP项目前期工作中央基建和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83.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54.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9.62万元,增长14.1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及相应增加的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缴费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干部离休费、休养费等。公用经费2,728.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1.47万元,增长53.53%,主要原因是财政调整支出结构,将部分应由基本支出承担的开支调整到公用经费定额保障。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4.9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8.04万元,下降36.5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加强用车管理,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2.05万元,增长13.19%,主要原因是为执行多边任务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实践交流研讨任务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03.74万元,主要是用于到欧洲执行中欧区域政策合作任务和中欧区域政策和案例地区合作交流任务、到德国执行国家物流枢纽布局与多式联运体系建设任务、到美国执行经济政策调整培训研究任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训任务、到意大利执行“收入再分配政策的调节效果和调整趋势”培训任务、到以色列和瑞典执行“交流创业创新工作、洽谈创业工作合作事宜”任务、到日本执行节能政策和节能法交流培训任务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1.26万元,下降1.2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6.40万元,增长80.92%,主要原因是执行多边任务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实践交流研讨任务比去年增加,出访人次增加。
公务车购置费30.82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8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0.8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辆黄牌车按要求强制报废,为保证公务出行,2018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3.4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重点项目稽察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万元,下降34.4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69万元,下降12.8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加强用车管理,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及去年同比均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26.9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发改委到我单位学习调研,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世行和亚行来渝提供技术支持和项目检查等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8.04万元,下降82.6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47万元,下降51.3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及去年同比均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3个团组,22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9辆;国内公务接待289批次2,16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25批次,23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24.78元,车均购置费30.82万元,车均维护费3.9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43.9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6.97万元,增长62.35%,主要原因是财政调整支出结构,将部分应由基本支出承担的开支调整到公用经费定额保障,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3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2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4.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3.0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复印机、操作系统等办公设备及软件购置;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0.22万元,主要用于市物价局办公楼中央空调更新;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1.71万元。主要用于智博会专题展区规划设计及布展、全市油气长输管道高后果区识别报告、专家服务费等服务事项。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由我委牵头负责市基建统筹资金项目综合管理工作,由市、区(县)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包括公检法司和部队等政权建设、科技文卫等社会事业及民生建设、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市级承担的三农发展基础设施、中央下达地方的市区(县)共同事权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市级重大项目前期研究论证等6类专项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市基建统筹资金134,93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完成情况良好,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基本完成,验收合格率全面达标,满意度高于预期,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公共设施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现将科技文卫等社会事业及民生建设绩效目标自评结果在决算中公开。2018年,我委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落实该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降低了市基建统筹资金支付需求,实现了在降低计划执行率的前提下完成年度任务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46,505万元,执行数39,411万元,完成预算的84.7%。完成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模31万平方米,科教文卫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自评情况见下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渝
联系电话:023-67575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