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度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
渝发改财金〔2019〕1059号
各备案创业投资企业: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经〔2019〕823号)。按照要求,我委应于今年9月下旬完成备案年检工作,并为合格创投企业出具证明文件,以确保其能够及时享受纳税所得额抵扣、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或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等优惠政策。
请各备案创业投资企业于9月13日前通过“全国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年度财务报告、年度业务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注册会计师审计,能够准确陈述备案创业投资企业资产负债和投资收益等情况。年度业务报告能够准确陈述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历史沿革、组织管理结构、资本资产情况、投资运作及典型投资案例等情况。其他相关材料包括下列能够简要反映截止到上年末全年度业务情况和经济社会贡献情况的相关表格:
(1)《创业投资企业基本情况表》(实行委托管理的,还应当填写《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基本情况表》);
(2)《创业投资企业高管人员情况表》(实行委托管理的,还应填写《创业投资管理企业高管人员情况表》);
(3)《创业投资企业资本来源情况表》
(4)《创业投资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表》
(5)《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创业投资情况表》
(6)《创业投资企业股本退出情况表》
(7)《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收益与应纳税所得抵扣情况表》
(8)《被投企业经济社会贡献情况表》
(9)《创业投资企业经济社会贡献情况汇总表》
为避免漏检和重复检查,实行委托管理的创业投资企业,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提交上述文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23日
(联系人:彭菲,023-67643741;曾凡桂,023-67575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