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关于印发〈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的通知》
渝发改环〔2019〕1002号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委、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两江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印发〈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9〕1054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国家相关部委通过中央资金对高效制冷节能改造工程予以投资补助。请你们按照《行动方案》确定的支持方向,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具体申报范围及要求另行通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委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