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 > 通知公告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9-07-31
字体:

渝发改委办201949

委机关各处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市能源局:

现将《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要求抓好2019年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28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我委中心工作,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内容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加强重大项目信息公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制定我市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进一步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8〕28号),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对外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以公开提升项目批准、实施的透明度和效率。围绕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公开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项目核准结果、节能审查意见等信息。(牵头单位:投资处、办公室,配合单位:各业务处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市能源局)

2﹒加强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点菜放权”、企业开办、减证便民、规范招标投标、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审批服务“一网通办”等方面的公开工作,助力打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围绕完善“2+N”政策体系、落实“支持实体经济企业18条”、放宽准入门槛等方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处置结果全部按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开。(牵头单位:法规处,配合单位:体改处、投资处、财金处,市公共资源交换监管局)

3﹒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全面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精准解读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1+4+N”系列文件,及时出台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不断提高政策解读比例。着力做好规范招标投标信息的公开工作,依法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助力打造公平透明的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推动工程招标投标项目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集中向社会依法公示市级工程招标投标项目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4﹒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结合我委职能职责,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围绕18个深度贫困乡镇脱贫攻坚、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等方面,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实施五大环保行动、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和中办二次回访反馈问题整改、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方面,做好我委职责范围内有关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牵头单位:体改处、地区处、资环处,配合单位:各相关处室、单位)

5﹒加强价格领域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农副产品价格信息,主城区部分重点超市价格信息。根据价格政策制定调整情况,动态公开水、电、气、交通、教育、旅游、有线电视、殡葬收费、主城区公租房租金标准、主城区住宅及配套停车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主城区特级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等价格信息。及时发布重庆市定价目录、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重庆市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重庆市定价听证目录。制订价格规范性文件、价格政策(除依法不得公开的事项外),在定价决策前通过网站或座谈会等形式公开方案草案,听取意见。对于需要价格听证的政府定价事项,组织召开听证会,并在作出价格决定后公布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牵头单位:价格处室)

(二)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6全面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精准解读各类重大政策措施,将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发布,不断提高政策解读比例。建立完善解读渠道,委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开通“政策直通车”,梳理政策“干货”、制作政策图解,精准解读涉企政策。政策发布的同时,要通过各大主流媒体、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解读材料,解读材料要与政策文件相互关联。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各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采取在线访谈等形式,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牵头单位:法规处、改革信息处,配合单位:各相关处室、单位)

7﹒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履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主动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沟通,健全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等涉及我委职能的经济社会热点,以及人民群众办事服务的堵点痛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出台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应对处置预案。要进一步办好政府系统公开信箱,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音”,主动公开有代表性的群众来信办理情况,定期公开信箱办理统计数据。(牵头单位:改革信息处、办公室,配合单位:各相关处室、单位)

8﹒突出宣传引导。围绕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重点领域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扩大有效需求、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实施城市提升行动、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实施内陆开放高地建设行动、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任务为重点,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抓好重大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牵头单位:改革信息处,配合单位:各相关处室、单位)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9﹒落实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集约化建设要求。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做好委机关门户网、信用重庆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及原价格信息网等网站的整合、迁移准备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任务。(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财金处、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10﹒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切实履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职责,对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逐一落实监管措施,抓好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精神,对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全面完成政府网站域名清理规范和IPv6改造工作。(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财金处、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11﹒推动办事服务高效便捷。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及时梳理编制和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确保我委所有网上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要全部入驻“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委门户网站开通“渝快办”网上办事入口。(牵头单位:法规处,配合单位:各有关处室、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各处室要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1名工作人员具体抓。委办公室承担委机关政务公开日常工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二)强化督促检查。将政务公开纳入委绩效考核体系。委办公室加强督促检查,每月对网站各类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通报,每年形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向社会公开。

(三)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受理、登记、办理、回复、复议、应诉等工作制度,严格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将行政复议驳回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控制在2%以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