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渝发改价格〔2019〕671号
重庆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重庆市交通干部学校(重庆市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的函》(渝交人〔2019〕16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和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告》(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第10号)规定,经研究,现将我市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
(单位:元/人·科)
考试项目 | 考试考务费 | 合计 | |||
考试费 | 考务费 |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师) | 公共基础 | 50 | 11 | 61 | |
专业知识 | 道路工程 | 50 | 11 | 61 | |
桥梁隧道工程 | 50 | 11 | 61 | ||
交通工程 | 50 | 18 | 68 | ||
水运结构与地基 | 50 | 18 | 68 | ||
水运材料 | 50 | 18 | 68 |
二、收费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并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务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执收时使用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其中考务费全额上缴中央,考试费全额缴入市级财政。
四、本通知从下文之日起执行。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