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广阳岛片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承担单位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广阳岛片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工作,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即日起开展广阳岛片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有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权利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二、课题经费
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三、完成时间
2019年5月30日前提交最终成果。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本次方案的纸质申报书一式五份(需密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报单位简介、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内容(按照研究内容编制大纲)、研究团队、进度安排(务必在完成时间以内)、意向报价(含费用测算表)、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递交时间: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17:00前。
(二)递交地址:重庆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请有意向且具备相应研究能力的单位积极报名并提交申报书,我委将组织有关单位、行业专家进行评审。
联 系 人:赵菊
联系方式:023-67575863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建发大厦812室
邮 编:401121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