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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五一”及高温汛期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9-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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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能源油气〔2019〕21号


各区县(自治县)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各油气长输管道企业,有关单位:

近期,全国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作出了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国家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全面开展油气管道隐患排查治理做好汛期管道保护工作的通知》(国能综函安全〔2019〕129号)及市政府安委会《关于二季度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全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重大风险打牢高温汛期安全基础的通知》(渝安委〔2019〕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五一及高温汛期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分析研判我市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形势

我市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形势尽管总体形势平稳向好,但仍然面临老旧管网多、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高后果区点多量大等问题和严峻形势,各区县(自治县)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和管道企业要充分认识我市管道保护工作的复杂性和严峻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管道保护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于近期至少召开一次管道保护联席会,传达国家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会同相关部门、属地镇街、辖区内管道企业及有关单位分析研判本地区管道保护工作形势,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管道保护工作职责。各管道企业要于近期向沿线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至少进行一次管道保护专题汇报,包括隐患排查治理、检验检测、风险评估、应急准备及需要政府协调解决事项等内容。

二、全面开展油气长输管道风险管控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和全市管道企业要在本地区及本企业管道保护风险研判的基础上,抓紧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确保全市油气长输管道风险管控到位。

各区县(自治县)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立即启动本地区管道保护工作专项执法检查,要对前期市、区(县)两级排查出的各项隐患开展整改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要组织专家重点对地质灾害易发区、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密闭空间、穿跨越处、老旧管道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确保隐患排查到位。对隐患整改或风险管控措施不到位的管道企业,要依法严格处罚。

三、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值守处置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会同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密切关注本地区气象、水文等天气变化,及时通过QQ、微信、互联网、电视、广播等各种媒介发布预警信息,做好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和全市管道企业要进一步强化五一及高温汛期期间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各区县(自治县)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于近期对本地区各管道企业的应急值班值守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抽查。各管道企业要于近期开展一次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应急疏散专项演练,会同属地镇街、村社进一步完善事故现场警戒和人员疏散方案。各管道企业要于近期开展一次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专项大检查,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赶赴现场,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请各油气长输管道企业于2019年5月24日前向我局和区县(自治县)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报送风险管控情况,包括隐患排查、隐患整治、应急准备、防范措施等情况。

联系方式,胡鹏,67575980,18883568821;信息报送邮箱:cqfgwyqb@126.com。


重庆市能源局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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