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遴选重庆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技术审核承担单位的通知
渝发改环〔2018〕148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我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
根据工作安排,公开遴选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审核承担单位,对我市重点用能单位2017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技术审核。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并提交开展工作的方案及报价,我委将组织有关单位、专家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工作内容
为确保工作开展的合理性和实效性,应开展但不限于如下工作: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能源利用效率、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等内容进行技术评估和审核,对重点用能单位分行业、按个体提出切实可行的节能技术方案,对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双控”提出必要的政策措施。具体需求如下:
1.工业领域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节能评价(渝西片区,110家左右)
2.工业领域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节能评价(主城、渝东北、渝东南,100家左右)
3.非工业领域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节能评价(全市20家左右)
(二)时限要求
2019年1月30之前提交全部工作成果。
(三)资格条件
1.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具有相关技术方案实施业绩,领域内国家级相关项目承担单位优先考虑。
3.履约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合同履行方面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
4.质量保证和控制: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5.鼓励相关领域的咨询单位、研究机构等组成联合体参与。
二、报名材料
参与遴选单位结合实施时限要求和团队能力水平,可选取一个需求申报,也可选取多个需求申报,但每一个需求须独立编制申报材料。参与遴选单位应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进行标注,电子版一份。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工作方案。包括实施思路、实施内容、进度安排、成果形式、专家团队等内容;
(二)意向报价(分子项报价);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业绩说明;
(五)真实性承诺书;
(六)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事项
参与遴选单位请于2018年12月12日17:00前将正式报名材料递交至市发展改革委资环气候处。
联系人:叶俊
联系电话:023-67575861
电子邮箱:cqzhqh@126.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812办公室
重庆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