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度审定碳排放量和碳排放配额(调整)的通知
渝发改环〔2018〕1326号
根据《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重庆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细则(试行)》等规定,我委在各配额管理单位2017年度碳排放报告的基础上,委托有关核查机构进行了核查和复核,现将经审定的2017年度碳排放量和调整后的碳排放配额下达给你们,请你们根据企业排放情况加强碳排放配额管理和交易,为即将履行的配额清缴义务做好准备。
合计 2017年度核查排放量 2017年度核查减排量 2017年度调整后的配额
199家 953491820吨 1059232吨 97724648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