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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能源局关于转发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 2018-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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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能源油气〔2018〕35号


各区县(自治县)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全市油气长输管道企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稳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全市油气长输管道风险防控,严防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发生,现将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18﹞8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各区县(自治县)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和全市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我市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层层压实责任,分级分口把关,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强化工作部署,狠抓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

各区县(自治县)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和全市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对本辖区及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要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狠抓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各区县(自治县)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于近期召开一次管道保护联席会,针对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和重要性,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分解任务,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全市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认真执行市政府关于日、周、月隐患排查的工作要求,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开展隐患排查,查深查细查实。要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风险研判,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整治防控。

三、强化高后果区风险防控,严防油气长输管道高后果区事故发生

各区县(自治县)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和全市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严格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油气长输管道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发改能源〔2018〕1247号),认真落实高后果区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措施,严防油气长输管道高后果区事故发生。各区县(自治县)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会同辖区内相关部门、高后果区属地街镇对辖区内高后果区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督促和检查管道企业高后果区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堵塞管理漏洞,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严厉打击第三方野蛮施工违法行为,防范管道第三方施工破坏

各区县(自治县)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和全市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针对第四季度建设施工项目进度加快的实际,加强对管线周边第三方施工活动的安全管理。各管道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巡线质量,及时发现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活动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第三方施工安全防护方案,要采取视频监控或人员24小时盯防等措施,切实加强管线周边第三方施工活动安全管理。各区县(自治县)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加大管线周边第三方施工活动执法检查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第三方野蛮施工违法行为,杜绝因第三方野蛮施工引发管道安全事故。


附件: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18〕80号)



重庆市能源局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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