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职称改革办公室《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212号),我委下属事业单位市综合经济研究院(简称研究院)施小兰、杨琇涵两名同志符合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的相关条件。经本人申请,研究院审核并在单位公示无异议,我委拟同意研究院关于施小兰、杨琇涵两名同志初定为助理研究员(专业技术十级)的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对职称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专业技术职称初定的有关规定,现按程序对以上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初定条件和要求的,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直接向人事处反映。
人事处电话:67575886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
特此公示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