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渝发改标〔2017〕1561号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万盛经开区发改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规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进一步增强招标投标透明度,保证公平竞争市场秩序,2017年11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以下简称《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12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通知(发改办法规﹝2017﹞2012号),要求切实做好《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现一并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法》是招投标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能够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的重要保证,对于促进电子招投标发展以及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并结合我市公告发布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本行业、本行政区域内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的监督管理,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
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共服务平台与国家平台的对接工作,确保在2018年1月底前能够满足国家规范交互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要求,并继续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