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生物育种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项目的通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生物育种
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项目的通知
渝发改技〔2007〕40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计委(计经委、发展改革委),有关企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组织实施生物育种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7〕31号),明确了专项主要内容、实施目标、安排原则、具体要求和进度安排。现转发你们,请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的基本条件
1.必须符合国家专项支持范围。
2.项目要有一定的规模和产业化基础。
3.申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实施能力。
二、项目初选时间
由于时间紧,国家对申报项目有数量限制,为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我委将在2007年2月15日前,通过调查评估确定2007年拟申报项目名单,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指导企业开展下一步工作。因此,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2007年2月12日前,拟定项目初步方案送我委初选,逾期我委不再受理。
三、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通过初选的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在3月15日前完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落实必要附件,并通过所在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向我委申报。
四、联系人:胡军国,023-63899476 63899474,电子邮件:hujunguo@263.net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生物育种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7〕31号)
二OO七年一月十七日
来源:重庆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