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五”期间高技术产业化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五”期间高技术产业化工作总结的通知》的要求,请你单位对2001-2005年国家或地方支持实施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含产业化前期项目)进行全面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按《高技术产业化工作总结要求》(见电子邮件),认真填写项目调查问卷,撰写项目分析材料。
二、请于5月18日上午下班前,将所实施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的调查问卷、项目分析材料一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重庆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军国 张海雁
联系电话:63899476 63899475 传真:63899474
电子信箱:hujunguo@263.net
附件:
注:附件请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www.cqdpc.gov.cn公告板下载。
来源:重庆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