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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重庆市重点现代物流企业和重点现代物流项目认定申报的通知

日期: 2008-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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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重庆市重点现代物流企业和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重庆市重点现代物流企业和

重点现代物流项目认定申报的通知

渝发改贸〔2008〕2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重点现代物流企业和重点现代物流项目认定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7〕296号)的规定,为尽快开展认定工作,请各申报企业按文件所列清单,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一式十份,按认定程序先后向所属集团公司、区县发展改革委和商委、所属行业协会,完成有关单位审核和推荐后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央在渝企业、外资企业、市属企业的申报直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请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和商委做好申报组织、政策解释和初步审核工作,原则要求接受企业申报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企业申报的初步审核。

附件:

1、重庆市重点现代物流企业申报表

2、重庆市重点现代物流项目申报表

 

二OO八年一月十一日

 

(联系人:焦飞 联系电话:67575822 13996990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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