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1-2月重庆市5000万以上合规新开工项目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意见》(渝办发〔2008〕37号)要求,有关区县、市级有关部门报送了本地区或本部门2008年1-2月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符合国办发〔2007〕64号文规定的八项开工条件的拟建项目。经会同市经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审查,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请社会各界监督,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与我们联系。
请有关区县、市级有关部门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统计局《关于做好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发改投[2008]123号)要求,定期报送5000万元以上项目和审批许可手续进展情况并对本地区或本部门2008年以前开工的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对照国办发〔2007〕64号文要求的八项条件,完善有关审批许可手续,确保合规建设。对不按规定上报,没有完成审批许可手续擅自开工的项目,一旦发现将提交有关部门查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袁 尧 67575090
附:2008年1-2月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合规拟新开工项目汇总表
二00八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