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渝发改技〔2009〕569号
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全面推进落实《国家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围绕构建和完善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鼓励和引导地方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印发了《关于加强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9〕1039号),现转发给你们。
请你们按照通知精神,结合推进落实《重庆市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五年规划》(渝办发〔2008〕363号),加强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加快构建具有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平台,为提升我市高技术产业、主导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创新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9〕1039号)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