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
渝发改环〔2010〕878号
两江新区管委会、北部新区管委会、有关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有关市属企业集团:
为了做好2011年我市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173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项目属地原则,区县项目由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联合经信委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区域内的项目和市属企业项目分别由两江新区管委会、北部新区管委会和有关市属企业集团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经信委组织审查后联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请你们积极主动衔接当地有关部门、园区和企业,按照发改办环资〔2010〕1736号要求认真组织遴选有关项目,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提高上报项目质量。
三、请你们于2010年8月31日之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经信委。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刘强,联系电话:67575862,传真:67575865,电子邮箱:cqsthb@sina.com;市经信委,代春鹏,联系电话:63897443,传真:63897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