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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

日期: 201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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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技〔2010〕1137号

有关单位:
“十一五”期间,按照《重庆市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五年规划》要求,我市已批准建设一批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为推动市级平台建设,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为“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物质技术支撑奠定基础,同时对接国家发改委区域创新工作新思路,请承担建设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单位,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形成报告,上报我委。
各建设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市级平台建设工作,我委将根据情况,对在建或已建成的平台择优进行支持。同时我委将结合国家加强区域创新工作的要求,对有优势和特色突出的市级平台,推荐国家地方联合命名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建、已建成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基础设施、装备建设状况和投资完成情况;
二、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三、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科技活动、成果推广及效益情况;
四、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下一步工作计划。
请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承担单位将报告纸质件及数据填报表(附后)各2份于2010年10月9日送市发改委高技术处,电子文档电子信息产业领域发送到hxh@cstc.gov.cn,生物产业领域发送到zhangbin200@gmail.com,其他领域发送到dws1995@163.com,同时抄送1份纸质件到所属区县发改委。

联系人:黄星华 张斌 代惟殊
电 话:67575796 67575790 67575793

二0一0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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