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储备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2年中央投资预算内备选项目的通知
渝发改环〔2011〕477号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市级有关部门、市属有关企业集团: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为提高2012年我市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投资预算内备选项目的申报质量,充分提高单个项目申报质量和命中率,争取国家更大支持,切实解决项目申报工作中时间紧、单个项目质量不高等问题,实施项目储备制度。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前期工作扎实、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项目进行储备和完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1年中央投资预算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1736号)要求,收集项目并进行初选,对初选的项目填写《项目基本情况表》和《企业基本情况表》。
二、各单位对初选的项目按附件《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投资预算内备选项目汇总表》进行汇总,连同单个项目《项目基本情况表》和《企业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附光盘),于5月30日前报市发展改革委资环气候处。
三、市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基本情况表》和《企业基本情况表》,对上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对接国家发展改革委后纳入市级储备项目库,并通知项目上报单位进一步指导业主做好前期工作。
四、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项目储备工作,安排熟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企业情况和项目申报要求的人员,专门负责项目申报工作,以提高上报项目质量。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张毅,联系电话:67575863,传真:67575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