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 > 通知公告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下达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日期: 2012-03-23
字体:

渝发改投〔2012〕278号

有关区县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542号)要求,现将我市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6580万元下达给你们,资金计划由市财政局另行下达,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
二、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更改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必须按程序报批。
三、加强跟踪调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请按要求使用我委纵向网“项目动态监测系统”,分别于1月、4月、7月、10月的1日前,将上季度末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送我委(资环气候处)。
四、各区县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综合协调,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程质量,确保项目顺利建成投用。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联系人:张毅,电话:67575863,传真:67575865,市发展改革委区县系统网邮箱:资环气候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