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西部地区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渝发改技〔2012〕429号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西部地区产业创新能力,国家发改委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西部地区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工作。按专项通知精神,现将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已获得认定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且未获得过本专项支持的创新平台。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编写项目申请报告(具体格式参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或工程实验室资金申请报告)、填写项目信息表(附表1)及数据填报表(附表2)。
(二)申请报告中要总结创新平台自国家发改委批复认定以来的建设情况,依据建设方案设定的目标、任务,从硬件和软件建设、成果转化、运行机制、为行业提供服务以及存在的问题、积累的经验等方面进行总结。
三、上述申报材料请于
联系人:代惟殊,联系电话:67575793。
附件:
二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