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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国家智能制造装备发展专项的通知

日期: 2012-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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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技[2012]490号

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智能制造装备发展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90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专项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通知》所列条件的项目单位,按要求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备齐相关附件,填写项目及承担单位基本情况表。
二、申报单位务必于5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分别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市经信委各2份。
三、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和市卫生局于5月15日对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审查,并按《通知》要求上报。
市发改委联系人:张斌,联系电话:67575790
市财政局联系人:罗新,联系电话:67575317
市经信委联系人:刘芳,联系电话:63897350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O一二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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