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技〔2012〕561号
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物联网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120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专项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满足《通知》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编制要点抓紧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备齐相关附件(尤其是要抓紧到项目建设所在地投资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证),填写项目基本情况表,撰写项目简介。
二、由于时间紧迫,还需履行形式审查、请示行文和网上申报等程序,请申报单位务必于5月25日前,与我委联系咨询申报事宜,将编制好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送我委4份,逾期申报视为无效。
联系人:黄星华,联系电话:67575796
二O一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