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 > 通知公告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日期: 2012-09-11
字体:
渝发改投〔2012〕1235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988 号)要求,经与市财政局研究,现将国家下达我市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70128万元、市财政专项16818万元,区县自筹714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分解下达年度建设任务
要根据批复的实施方案及时分解下达投资计划,分解下达时要按照“整乡(镇)推进,整乡(镇)销号”原则,以集中供水为主,加强与现代农业示范工程想结合,明确具体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投资安排和建设工期等,投资计划下达文件报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备案。
二、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
各区县要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深入做好前期工作,加强工程建设前水源论证比选,提高水源供水保证率,保证大旱年份的饮水安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重点推进集中式供水工程建设,进一步强化饮用水质检测等卫生保障措施,完善水质净化设施、消毒工艺,保障饮用水水质达标。要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
相关区县(自治县)要按照本次下达的投资计划做好项目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项目公示、拟定施工计划、符合招标条件的要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等,加快工程建设,确保2012年12月底前完工,发挥工程效益。
启动1341万人规划外的巴南、北碚、渝北、九龙坡、沙坪坝、璧山、万盛、黔江、彭水、石柱、武隆、城口、巫溪等13个区县,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将于2012年9月下旬审查实施方案和日供水1000吨(或供水人口万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初步设计。请相关区县于2012年9月中旬前将实施方案和申报文件上报市水利局和市发改委。
三、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本次计划下达项目必须通过《投资项目管理动态监测系统》定期进行项目信息报送(系统软件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外网下载)。
(二)本次计划纳入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月报范围,相关区县水利部门要通过水利部《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及投资信息直报系统》于每月28日前报送项目管理及投资信息。同时,在每月25日至30日通过水利OA系统网上填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并将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以书面形式经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局领导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后送市水利局水利处。

二O一二年八月二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