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能〔2012〕1370号
华润电力(贵州)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开展“黔电送渝”(华润电力)贵州煤电一体化10×660MW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华润电力贵州〔2012〕第9号)收悉。经我委研究,复函如下:
“黔电送渝”(华润电力)贵州煤电一体化发电项目是贯彻落实重庆市政府与贵州省政府《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充分发挥贵州省能源资源优势、重庆市电力市场空间优势和华润集团的资金、技术、管理优势,经两省市及华润集团三方友好协商,签订合作协议的电源项目,同意你公司牵头开展前期工作。请你公司按照国家燃煤发电项目建设的有关政策法规,做好该项目的前期工作。请你公司充分重视项目配套煤炭资源落实和矿井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过程中及时向我委报告。我委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及电力市场空间适时纳入电力发展专项规划,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本通知有效期两年。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