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能〔2012〕1886号
彭水县、秀山县、酉阳县、开县发展改革委,武汉凯迪电力公司,新加坡绿科集::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河北等省(区、市)农林生物质发电建设项目的复函》(国能新能﹝2012﹞374号),同意我市彭水凯迪生物质发电项目(3万千瓦),秀山凯迪生物质发电项目(3万千瓦)、酉阳凯迪生物质发电项目(3万千瓦)、开县生物质发电项目(2.4万千瓦),共计11.4万千瓦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列入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核准计划。
请项目业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2﹞1803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年度计划审核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51号)要求,加快落实项目燃料供应、建设方案,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电网接入等建设条件,于2013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核准申报工作。项目所在区(自治县)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组织协调,配合项目业主落实建设方案和建设条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