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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国家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

日期: 201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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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技〔2013〕38号


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组织实施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专项的补充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3581号,以下简称“358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专项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3581号文是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895号,以下简称“895号”)的补充通知,是在总结往年尤其是2012年专项实施工作的基础上,就2013年的专项支持重点及有关要求作出的特别说明。请在认真领会895号文精神的基础上,比照自身条件,选择申报领域,联合相关企业,按照编写提纲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填写项目基本情况表,备齐相关附件。
二、申报单位务必于2月7日前,将编制好的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件分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2份,逾期不再受理。
三、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对报来的项目实施方案联合审查后,按要求择优上报。
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黄星华,联系电话:67575796
市 财 政 局 联系人:邓新艳,联系电话:67575317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组织实施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专项的补充通知.pdf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1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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