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市政局、水务局,市水务资产公司,市环卫集团:
为做好2014年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申报工作,避免因申报时间紧导致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请你们立即开展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一)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1、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含单独的污水管网项目,但必须是为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配套)。
2、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
3、污泥处理处置项目。
(二)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
1、生活垃圾处理项目。
2、生活垃圾收运系统项目。
3、渗滤液处理项目。
4、生活垃圾填埋场(含老垃圾堆场)封场项目。
(三)已完工或已获得过国家补助的项目不得申报。
二、项目前期工作深度要求
项目建设条件基本具备,已启动前期工作,可以确保于2013年7月底前完成可研审批,国家下达投资计划后能立即开工建设的项目。
三、报送要求
请于5月31日(星期五)前按照附件要求将储备项目基本情况表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委汇总;6月30日前将可研报告及可研审批的前置要件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同时报市市政委出具行业审查意见。往年已申报过但未获投资补助的项目,如拟继续申报,也必须按时填报项目基本情况表。未按时提交项目基本情况表和可研审批材料的项目,将不纳入最近一批项目储备。
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李东彦,67575864,魏枭雄,67575869,传真:67575865,项目基本情况表尽量通过纵向网报送,如遇故障发外网邮箱:
cqsthb@sina.com。
市市政委联系人: 王巍,67886056,彭道愔翰,67886015。
附件:2014年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储备项目基本情况表